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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申报·评审
2015-05-22 00:00  
1、高教研究所发电子公告公布各级课题的申报信息,明确课题申报材料的要求及上交高教所的截止时间。(定期各类课题的具体申报时间以上级文件为准;不定期课题详情临时发布公告。)
2、组织专家对上报材料进行初评,确定初评入选名单。
3、根据初评入选名单,将初评意见反馈给本人,修改充实申报材料。
4、高教研究所按规定时间把课题申报材料上交至课题组织单位。
5、高教研究所第一时间公布立项课题名单,并通知落实到课题负责人。
6、督促课题负责人撰写课题开题报告,按规定及时上交,尽快开展课题研究。
7、各类课题完成结题后,需间隔一年才允许申报同类新的课题。
8、连续申报课题三次未成功者,需间隔一年才允许申报同类新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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