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工程学院发展规划处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编制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管理监控规划实施,研究论证重大决策,组织开展高等教育战略规划与管理研究,为学校改革与发展出谋划策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有:
1.负责学校章程等学校重大政策的研究、制订,为学校的改革和事业发展提供高质量、建设性、可操作性的研究报告、规划(计划)方案;
2.负责研究、编制学校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和阶段性规划,监控规划的执行情况。
3.研究论证重大决策,组织开展高等教育战略规划与管理研究,为学校改革与发展出谋划策。
4.负责学校校本管理课题研究的管理工作。
5.负责重大问题调研,专项调研涉及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政策,为学校提供有关的政策建议和决策咨询。
6.结合总规划、子规划和分规划开展部门和学院规划执行情况检查。
7.承担上级部门委托的重大专项课题研究。
8.负责起草本部门牵头工作的相关文件及领导讲话稿。
9.负责本部门网络信息建设和管理工作。
10.开展本部门业务的研究和统计工作,向学校提交年度报告。
11.配合其它部门完成相关工作。
12.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