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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2018-06-21 16:04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 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在主管领导组织协调下,高教所和教务处经过研讨制定本评审办法。

一、立项范围

围绕“十三五”期间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结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高校新工科建设、应用型建设、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重点工作,针对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的关键环节,积极在改进教学和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建设、创新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专业和课程建设水平、促进教育教学管理和方法改革、完善教育教学实践体系、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健全教学和人才培养评价机制等方面开展改革研究。按省文件精神,原省课堂教改项目改为校内申报,不纳入此次申报范围。

二、立项名额

今年的立项继续实行“名额到校、省厅备案”方式进行,今年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名额是12项,我校本次评审根据实际情况和以往经验,采用二级学院限额申报的办法进行。具体分配方案见下表。

序号 学 院 分配指标(项)

1 建交学院 3 - 5

2 电信学院 3 - 5

3 机械学院 3 - 5

4 材化学院 3- 5

5 理学院 3 - 5

6 经管学院 3 - 5

7 外国语学院 3 - 5

8 人艺学院 3 - 5

9 国交学院 2 - 3

10 继教学院 2 - 3

11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 3

12 体育教学部 2 - 3

13 机关 2 - 3

三、评审程序

首先请校外专家对各二级学院推荐的50份左右材料进行评审,遴选出40%进入第二阶段;第二阶段由项目主持人PPT现场汇报,届时由校内外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进行现场打分,最终评选出12项立项项目,报省厅备案。

四、其他要求

项目主持人须名实相符、确实承担主体任务。项目主持人仅限一人,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已获得或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立项课题的不再重复申报。同时为扩大教改覆盖面,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已结题验收在两年以内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五、材料报送

请各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见省厅文件附件2), 经学院同意盖章(如申报人数超出指标,学院需进行内部评选并公示),请各学院部门于2018年9月10日前将汇总表和申请书纸质一份和电子稿交高教所陈老师。电子稿发高教所陈老师数字宁工邮箱。

高教研究所 教务处

2018年6月21日

附件【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doc已下载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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