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
宁波市2014年教科规划课题的立项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初审组织
1、本次课题申报以学院(部门)为单位提交材料,采取“个人申报,分院初审,限额提交,学校终审”的办法进行。
2、各学院申报限额提交不得超过5名,各部门申报限额提交不得超过2名,以后将视各学院(部门)课题申报及结题的数量与质量适时调整名额分配,进行动态管理。
3、各学院(部门)认真做好教学研究梯队建设和组织好教研课题的有序申报工作。
4、各学院(部门)按照本课题申报评审原则组织初审,并于2014年2月28日之前统一上报材料至高教研究所,逾期不予受理。
二、课题申报评审原则
1、申请者应有前期研究基础,包括有主持或参与校高教研究课题的相关经历,一般不建议越级申报;
2、课题选题新颖,紧扣当前教育教学热点;
3、课题内容设计紧扣教学实际,与教学工作结合紧密;
4、课题实施计划、人员安排合理,可操作性强;
5、课题预期成果明确,结题需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论文(省级期刊及以上);
6、学校鼓励中青年教师积极申报,特别是副高及以下职称者;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同时在研教改项目两项及以上者;
(2)没有在我校立项主持或参与过校级等教改、教研项目者;
(3)市教科规划结题未满3年者(按实际结题时间计算);
三、课题申报材料要求
1、评审表封面书写规范为仿宋三号字体,评审表为宋体五号字体。
2、学院(部门)初评结束后,需提交一份纸质课题汇总表,并盖章;一份电子课题汇总表发至学校数字宁工陈书华及尹辉邮箱。
3、课题申报材料电子档总文件夹名称为XX学院,文件夹里个人申报材料的名称为: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由学院(部门)按汇总表顺序统一打包电子稿发至学校数字宁工陈书华及尹辉邮箱,纸质申报材料一份请签署学院(部门)意见并盖章,交至高教研究所。
4、学校评审结束,通过评审的课题申报人按照专家组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认真修改,申报人按市教科规划办要求把申报材料终稿一式二份交至高教研究所,同时把相应的电子稿发至学校数字宁工陈书华及尹辉邮箱。
希望各学院(部门)积极组织大家踊跃申报,2月28日同时是学校高教研究课题申报的截止时间。高教所办公室现搬迁至行政楼一楼125室,请大家相互告知。联系电话:87616025。
宁波工程学院高教研究所
201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