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课题负责人:
鉴于宁波市教科规划办公室一年集中受理两次结题工作,时间为每年的5月和11月。请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的课题负责人按时做好结题工作。
一、 结题材料:
1、结题表
2、结题研究报告
3、课题研究过程中相关佐证材料
4、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请复印封面、目录、论文、封底)
二、装订上述材料并加硬封面,所在单位盖章。
三、一式两份。
四、5月10日之前上交至学校高教研究所。
另:浙江省教科规划办公室每月初(除10月和11月外)受理结题工作,请课题负责人参照上述结题材料和程序进行结题。
高教研究所
2016年4月25日